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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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为了规范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反

映工程项目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强化项目成本控制,发挥财务在项目部经

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望项目部各位领导与同事遵守。

第一条财务处设立双岗制(会计和出纳)

1、会计的职责:

(1)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按时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与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材料部搞好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4)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完成项目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双人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项目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部有关领导。

第三条、主要材料购买、报账、管理制度

1、材料购买

(1)购买主要材料时,首先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填写购买原材料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和经理批准后,由财务人员安排资金并由一名财务人员随从采购员前往采购,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原材料可以一次性购买或减少购买次数,以减少购

买材料发生的费用。

(2)在购材料时必须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2、直拨现场(由技术负责人安排使用)

3、材料入库

(1)在购回材料后,由技术人员检验质量签字(检验质量以便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查找原因)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留存。

(2)入库单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技术人员、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

(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账,并在入库单据上签字。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账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账。所有工地用材料必须由驻现场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场时,金额低于元的材料,可由经理直接签字后付账,以不耽误工程进度为准)。

4、材料出库

(1)材料领用时,材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技术总工审批。申请单位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

(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如有无故浪费材料现象,经查实需追究责任,必要时须补交所浪费材料费用。

(3)材料保管人员需要记录材料出入台账,并每月分类统计材料使用情况,以便与财务人员定期核对库存及使用情况。

第四条、机械使用费用、临时人工费用报账流程

1、工地使用机械施工,由技术总工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向驻工地经理反映,由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作业,并准确统计机械台班。施工终止后,由技术负责人在领

款申请单上签字,并由经理签字后,交由财务人员审核后付款。

2、临时人工费或施工班组人工费由各班组长向技术总工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由总工签字下发付款通知单,经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领款并附收据。

第五条、后勤管理

1、工地食堂后勤人员可以在财务处预借购买厨房用品的开支,外出购买厨房相关物品需由一人协助,所购物品必须有购物清单(发票等相关票据),报账时须由经办人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报账。

2、购买其他办公用品需写提前写明清单以便一次性购买。

3、计划外开支,须经郭总签字或下达通知后方可报账。

第六条、工资发放制度

1、所有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工地考勤制度,以方便办公室人员(李佩佩)有效统计出勤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月3日前打印考勤统计表,由技术总工签字后送财务人员处。如在打卡时间内有特殊情况或因请假、外出无法签到者,需要在当日或销假后向技术负责人写明情况,由总工签字后留存办公室人员备存。

一般情况,请假人员均应提前向总工说明情况,提交请假条(注明时间起止),由总工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由本人电话再次提前申请,超过请假期限无故不提前说明情况的,超过的部分均按缺勤处理,累计超过两次的,扣除全年所有补助及福利。请假人员有提前返回的,需及时向办公室人员销假以便准确统计。

2、所有管理人员当月工资表会计应在下月批完毕,每月号准时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发放统一汇到个人银行卡上,如遇银行卡丢失,请及时报财务部门,否则造成损失,由本人负担。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一、为规范事务所的财务运作和管理,有效地利用财务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二、 事务所在银行统一开设若干账户,供本所全体律师使用。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私自以事务所名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账户。

  三、 事务所建立一套符合会计准则的财务账册,账册设总账和明细账。禁止另设暗账或第二套账。

  四、 律师业务收入(律师费)无论支票或现金均须进入事务所设立的账户,由事务所财务人员统一开局税务票据。禁止本所律师私自收费,私自开票。

  五、 除房租外,事务所的公共费用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担,共同收入则平均分享。

  六、 事务所的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费等经常性支出的办公费用由财务人员核对,报经执行合伙人签字同意后支付。

  其他公共费用支出须先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核对并报经执行合伙人批准后支付。

  七、 费用报销应按照规定粘贴单据并由报销人签名,经出纳核对和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再由执行合伙人签署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

  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凭证。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销。

  律师个人使用饮食业发票或大额耐用品发票报销,必须符合当年度税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作出的相关规定。

  八、 合伙人支取个人业务收入,应填写支取凭证,经主管会计审核签名后,再由执行合伙人签署同意后领取。

  九、 合伙人完税后个人业务收入账上余额不得少于 万元,超过部分可全额支取。

  聘用律师的个人业务收入完税后可预领 %,余额在办理结案手续后于当月结清。

  本条第二款若与聘用合同规定的不符,则按照聘用合同执行;聘用合同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十、 合伙人或聘用律师若欠费,自收到财务报表或财务欠费通知之日起,合伙人应在 个工作日内,聘用律师应在 个工作日内缴清欠费,逾期者,事务所按日计收欠缴额 的滞纳金。

  合伙人欠费超过一个月,由财务人员发催告通知;欠费超过 个月,由执行合伙人签发欠费催告通知,并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欠费超过 个月,按自动退伙处理,由此发生的退伙,合伙人无权要求退返投资款(含装修投资等递延资产)。

  专职律师欠费超过 个月,由财务人员签发催告通知,欠费达 个月者,事务所应终止其聘用合同,并有权追偿其欠缴的费用。

  十一、 合伙人或聘用律师在本所欠交的费用,财务人员有权用欠费的合伙人或聘用律师的个人业务收入优先冲抵,或在银行账户中直接予以划扣。

  十二、 合伙人和聘用律师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或聘用律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务所在先行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过错的律师追偿。

  十三、 合伙人有权监督事务所的财务收支情况。

  十四、 财务人员应对事务所当月的收入和支出及时做好明细账,以便合伙人核查。同时,财务人员应每月制作《合伙人月度现金流量明细表》和当月的《公共开支明细表》呈报给各合伙人。合伙人在核对后,应在当月的《合伙人月度现金流量总表》上签字。如有疑问的,应于收到《合伙人月度现金流量明细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到事务所财务部门进行核查。

  十五、 财务人员须在每季度首月第 个工作日前,对上个季度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财务分析,并将财务分析的结果与上季度财务报表一并呈报管理委员会。呈报财务年报时也应有财务分析结果。

  十六、 事务所财务人员应做好税费的代扣代缴工作,按时报税。

  十七、 事务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合伙人和聘用律师违反财务制度的不合理要求。

  事务所财务人员有权向执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反映本所合伙人或专职律师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十八、 事务所的财务印章由财务主管负责保管,执行合伙人私人印鉴由出纳负责保管。

  十九、 本规则的修改,由管理委员会或者 的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人会议以全体合伙人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十、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合伙人会议。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3

  一、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必须坚持统一领导、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二、凡是购进的财产物资,必须经保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办理入库登记后,方可凭发票到财务科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三、 严格物资领发、调拔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

  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相关部门的保管帐。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物资调拔单办理领发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帐。

  四、 对材料的领发严格执行定额控制,超出控制比例不再发放。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领发必须经主管院长签字。

  五、 对财产物资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及时查明盘亏、盘盈原因,分清责任,报告负责人进行处理。

  六、 加强物资仓库的管理。保管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

  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积压物资,库房应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七、医院财产不得私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归还,出现损毁照价赔偿。

  八、 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由保管员填制报废单,经财产管理

  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超标准的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后,保管人员和财务科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本制度从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篇4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并有预算指标。

  四、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学校统一办理。

  五、差旅费报销

  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火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六、预算

  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七、结帐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组长,会计参加。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校财务管理要逐步走向电算化管理的轨道。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

  (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每年学校要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报账员管理制度

  一、编制学校经费预决算,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精打细算,开原节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全面安排,留有余地。预算批准后要认真执行。年终要实事求是地编制好决算。做好财务工作总结。二、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各项方针政策,制订学校的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模范地遵守和执行财政制度,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工作。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办事。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财务管理。正确地进行财务监督,保护国家资金和财产安全,向一切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虚报、冒报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四、根据预算包干的要求,严格审查各部门的用款计划,检查各部门对财物的安排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经收支情况。并向师生员工公布有关收支账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要建立全校财产分类账和各部门的财产分户账,实行定人、定物、定保管的责任制。固定财产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核对一次。七、搞好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椅、体育器材、家具、房屋、门窗、灯光、自来水等要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及时维修,供电线路和电源开关要注意检查,防止失火、触电事故的发生。八、要建立和健全公物的领用、借用制度。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示经管理人员同意和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外借或擅自占用、拆毁。九、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管理维修工作,不得利用职权多占。要注意争取领导对师生进行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教育,并敢于同侵占和随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斗争。要建立损坏公共财物的赔偿制度。凡侵占、损坏或遗失公共财物者,按章进行处理。

  财务报账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经费管理,完善报账程序,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利益,促进学校正常、健康地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学校实行如下报账制度:

  一、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实行经费预算制,然后由学校视财力状况统筹安排。

  二、各部门采购办公用品,须在办公室主任处备案,经校长同意,由学校同志负责经办,并在一个月内报账。

  三、各种接待和招待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主任或校长具体负责,报账时须经校证明,且在一个月内完成。

  四、教师个人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由办公室主任通知,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报销时须提供相应得活动记录或证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且在一个月内完成。

  五、重大集体活动的经费须经校行政会或校教代会讨论决定。

  财务结算制度

  学校报账员要按照中心校统一要求,健全各种登记簿。

  收支明细登记簿 使用现金日记账序时登记。借方根据一级报账员核发的备用金和每次报账时取得的备用金补充数登记,贷方根据各种原始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当支出原始凭证在报账时因不合规被退回时,应在贷方用红字冲销)。

  债权债务登记簿 使用三栏式明细账分往来单位进行登记。根据本学校发生债权、债务的合规凭证登记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登记簿 使用三栏式明细账,按固定资产具体名称进行登记。根据县会计中心提供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通知单”登记本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每学期末,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期所发生的收入、支出及时进行稽核,并分别将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余额、上期余额、合计结存等稽核情况写出文字小结,所有参加稽核人员签字并加注日期,由学校报账员保存,并报中心校复印件一份备查。

  凭证审核制度

  为了规范预算单位的收支凭证管理,使原始凭证合理、合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收支凭证(包括外来凭证和自制凭证)必须经记账会计审核盖章方可入账。

  二、凭证审核必须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会计制度以及单位的收支预算为依据,对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三、原始凭证必须是正规的发票,自制的原始凭证要符合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

  四、对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如下审核:

  1、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日期填制是否完整。

  2、外来凭证是否填写接受单位,有无凭证的填制单位的公章和开票人签章。

  3、原始凭证的日期和编号是否准确。

  五、对凭证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

  1、原始凭证上是否注明事由和有关依据,形成实物是否有实物验收人签章。

  2、发票份数与所附附件是否相符。

  3、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大小金额是否一致。

  六、审核报账凭证手续是否齐备,单位盖章、主管领导人签字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经手人、证明人是否齐全。

  七、支出凭证的支出数额与预算口径的预算指标进行核对,审核单位支出是否按照部门预算口径开支。为保证资金安全,对单项大额支出按审批制度办理。属政府采购支出项目,必须办理采购手续。

  八、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凭证拒绝报账,及时退回,发现重大经济问题嫌疑的要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并根据各部门需要统一调配。教师和学生因公需要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须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领取或借用,不准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资产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工作。要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登记帐。实行二级管理,各组室要指定一名兼职管理员。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凡调进人员要通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领用或借用学校手续后方可使用学校固定资产。调出人员要办理归还手续后,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方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四、凡借用固定资产者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资产造成损坏或遗失,视情节照原物赔偿或罚款。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要由各部门管理员填制统一表格,经总务处同意,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发销帐通知单并办理财产集中手续,由学校统一处理。

  七、每学期各部门要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和总务处管理员联系,每年暑期学校领导组织力量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对保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固定资产报废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校长批准;大型、贵重设备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并注销台帐。

  2、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由专管员统一收集并造册上报学校,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校长批准,并注销台帐。

  固定资产的借出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确实需要借用、调出的,必须经领导研究决定。

  2、批准借用的财产,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注意爱护,精心保管,按期还回。如损坏和不能按期还回,照价赔偿。

  3、调出人员要自觉归还自己领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4、所有人员,都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或因不负责而破坏的,要追究责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固定资产购置制度

  1、凡需新增或补充的财产,由请购人提前三天向学校领填请购单,经负责人审核,校长审批,组织人员采购。属专用物品,由使用人参与采购,负责质量、数量、规格选择。

  2、凡新购入的财产,应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总务处留存一份,附发票交财务一份,专管员一份),经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规格、单价等进行验收签字,请购单方可报销。

  3、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材料、卫生清洁用品由校产管理员验收登记;文体用品、实验用品(具)、图书资料、实验材料等低值物品购入时由各部门专管员验收登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设立学校财产总账,各部门设立财产分账。每学期末,各部门应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并将分账交总务处核对。

  2、认真做好校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好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3、新购置固定、耐用资产,必须做到先记账后使用

  4、固定、耐用资产确系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由经管人进出报废申请,经总务处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5、 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6、 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7、 学校一切仪器设备教学用品,一律不得借给私人,特殊情况私人借用,外单位借用都需经校长批准(都要有借条,按时归还)。归还时保管人员如发现有损坏丢失,应按价赔偿。

  8、 任何人调换工作,调离本校都应自觉搞好财产移交工作,不得化公为私,做到手续清楚。

  9、 学校的一切财产总务处可以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调配,有关人员要服从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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