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锦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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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锦集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

  一、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中心工会财务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定,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定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按照《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预算,必须提交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做好预算、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帐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按上级工会规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机关工会要求,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五、工会财务管理由中心工会***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中心工会***审批后执行。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八、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要建立、健全工会会计账簿:总账、收入支出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及固定资产明细账,录入凭证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

  九、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费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额支出需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且不定期进行所有现金盘点检查。

  十、严把费用支出手续,费用单据必须合法取得,报销单据时必须有经办人、主管负责人、工会***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十一、根据手续齐全,审核后的单据进行登记账簿,会计核算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十二、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财务账簿建立固定资产帐,逐一登记财产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

  十三、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且签章齐全。

  十四、工会财务需管理好印章、票据。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发票、收据由区工会统一领购。

  十五、整理保管档案是工会财务的责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按照国家和工会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手续要齐全

  十六、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委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在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中的应有作用,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遵照有关规定,认真讨论编制工会财务计划和预、决算。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及时检查分析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和现金(核定数),定期向局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四条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清交接手续,并有工会领导负责监交。

  第六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拒付管理。第七条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谋私利,做到收支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制度

  第八条预算收支的编制原则

  1、预算收入应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2、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工作特点,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工会接受的行政补助资金或上级工会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规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第九条预算收支范围

  1、预算收入包括:

  ⑴会费收入;

  (2)拨缴经费收入;

  ⑶上级补助收入;

  ⑷政府补助收入;

  ⑸行政补助收入;

  ⑹事业收入;

  ⑺投资收益;

  ⑻其他收入。

  2、预算支出包括:

  ⑴职工活动支出;

  ⑵维权支出;

  ⑶业务支出;

  ⑷行政支出;

  ⑸资本性支出;

  ⑹补助下级支出;

  ⑺事业支出;

  ⑻其他支出。

  第十条财务部门要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本工会预算、决算草案,经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审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开支,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经费预决算情况应每年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向工会会员公布,接受监督。

  第三章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四条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五条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七条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工会票据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从上级工会领用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以下称收据)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毁、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第十九条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仅限于工会依法取得的收入。填写的项目完整、内容真实、金额准确,同号各联次之间项目、内容、金额应完全一致。

  第二十条领购、使用、缴销等工作符合规定,做到手续清、记录清、责任清。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校验、注销手续,按规定重新办理领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不得有相互转借、转让收据或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无效联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停止使用的收据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银行票据有明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

  第五章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会经费各项收支符合《工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第二十六条遵守《预算法》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十七条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工会会费收入、工会经费按规定提取上缴

  (1)会费收入。根据会员“工资收入”的0.5%交纳会费,在每月15日前足额提取。机关的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岗位津贴。

  (2)经费上缴。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40%交上级工会,60%留存。

  2、根据工会困难补助审批程序和职工困难情况酌情给予补助,慰问伤、病职工人员,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作为其他开支。

  第二十八条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第二十九条

  无重大支出项目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三十条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

  第三十一条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第三十二条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请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备案。第三十三条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并经上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第三十五条每笔费用开支据实报销,不得“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虚报冒领”。会议、活动、培训、维修等较大开支附有具体开支明细清单及有关附件。

  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成和足额上解,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收缴渠道,不得少记、隐瞒、转移行政拨缴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

  第三十七条各种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第六章工会经费使用审批

  第三十八条工会应当依法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必须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与工会无关的资金不得进入工会账户结算,严禁公款私存。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三十九条工会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下,坚持工会***审批,重大开支事项,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十条各项经费支出应做到“有预算审批、按规定开支、取得发票真、用途填写清、手续三人签、台帐资料全”。在各种业务票据报销时,原则上1000元以内可支付现金,1000元以上开转账支票。

  第四十一条对帮扶困难职工、送温暖等方面的开支必须采用实名制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不能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能用工会经费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能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七章工会财务处理程序管理

  第四十三条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处理会计业务。第四十四条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关附件,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稽核、批报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有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收款单位名称相符。对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盖有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四十六条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规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字迹清晰,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厚薄适中、工整美观。

  第四十七条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并设有必要的辅助账和备查账,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第四十八条明细账包括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备查账包括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第四十九条账簿登记以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各种账簿单独装订,页号连续,整洁美观。

  第五十条定期核对相关账目记录,并将账目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账簿之间的记录相符)、账实相符(各类账簿记录与资产、负债实有数额相符)。

  第五十一条

  按照上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会计年度终了,按时编制工会财务报告。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

  第五十二条发生调整预算的,附有本级工会的调整预算报告。

  第五十三条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经审主任及编制人审阅并签章。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时上报上一级工会。

  第五十四条账务处理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配置与会计电算化需要相适应的硬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选用财务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实施。

  第五十五条纸质记账凭证应及时打印;纸质会计报表应按季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决算报告应在次年第一个月内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打印、装订成册。

  第五十六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规范办理调阅和销毁事宜。

  第八章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七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为会计、出纳。会计负责财务总体工作,核准办理会计业务,负责经济业务稽核及记账业务;出纳负责记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确保准确无误。

  第五十八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条银行印鉴由会计保管、支票或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人员入保险柜保管。出纳人员外出或请假时,由工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六十条会计事项必须由两个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的,由工会***审批、会计制证,经出纳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六十一条出纳每月必须至少一次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进行检查核对,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十二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分管的财务工作以书面形式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项应逐一说明,否则不得离开岗位。移交工作由工会***负责监督。

  第六十三条会计人员负责具体工会会计工作。会计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

  (2)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办理启用手续,并负责登记。保证账簿登记及时、准确,账簿记录内容真实、完整。

  (3)组织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收缴,落实资金到位率。

  (4)负责编制本级工会预、决算,编制年度预、决算说明。

  (5)负责编制本级工会会计报表,编写年度会计报表说明。

  (6)负责工会资产产权登记的具体工作,做好本级工会的年度财产清查。

  (7)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装订本级工会会计核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第六十四条出纳人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等业务,出纳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律和国家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法规。

  (2)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办理启用手续,并负责登记。日记账按开户银行分别设置,启用手续齐备。次年初,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应分别整理立卷。

  (3)依据收付款记账凭证办理银行和现金收付业务。结算完毕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在凭证附件(原始凭证空白处)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4)每日根据办结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月银行日记账必须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核对不符时,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日记账每日必须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5)根据工会***核准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审查、确认原始凭证记载事项,如实填制记账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及时向财务主管报告。对记载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予以补充或更正。

  (6)库存现金超限额的部分,必须在当日或最迟次日送交银行。

  (7)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必须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开发区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全总、市总有关规定,从区基层工会开展财务工作的需要出发,区总财务部起草了以下《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二、基层工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结合基层工会的实际情况设置。各项财务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会计机构和人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上级工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财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具体的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1、每年编报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制定增收节支措施,合理安排支出。当年决算超出预算的部分要详细写出情况说明提交上级工会组织审批。

  2、积极组织收入,协助工会委员会收好会费,督促行政方及时足额拨交经费。

  3、及时办理各种财务收支,划清工会开支与单位行政开支的界限,确定各项开支所需经费的渠道。定期检查分析各种财务收支状况,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加强财产管理,定期清查财产,保证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5、财务账目经工会委员会或经审委员审定后,定期向群众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

  6、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按规定办理会计交接,管好会计档案。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工会会员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月工资0.5%的会费。

  2、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主要收入来源,根据《工会法》规定,由单位行政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在成本中列支。2%全部由地方税务局代收代缴,(按季度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上进行申报),其中30%部分作为上解经费,70%的部分由市总工会拨交基层工会开设的独立账户,并作为基层工会的经费收入。

  3、补助收入:单位行政方给予工会的经费补助。

  4、专项收入:上级工会给予工会的经费补助或专项补助。

  5、其他收入:工会组织获得的捐赠及其它各种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原则和范围

  1、基层工会经费开支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2)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

  (3)坚持勤俭办事业,讲求效益的原则。

  (4)坚持发扬民主,群众理财的原则。

  2、基层工会经费开支的具体范围:

  (1)各项文娱活动所需的费用。

  (2)各项体育活动所需的费用。

  (3)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费用支出。

  (4)对职工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5)基层工会自行组织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教育支出。

  (6)对工会会员的生活困难补助、患病住院职工的慰问和工会履行维权工作,如维护职工权益发生的法律援助、劳动关系协调等开支。

  (7)工会干部培训、工会工作会议、开展建家活动、办公维修以及工会活动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8)其他应由工会开支的费用。

  第四章会计核算

  一、基层工会的会计核算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保证会计报表的口径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的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二、采用西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基层工会设置日记帐、总账、明细分类账和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备查账簿。

  四、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应取得或者填写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且具备规定的审批手续和经办人签字,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五、各种记账凭证应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五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货币资金管理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二、货币资金由基层工会财务部集中管理

  1、严格按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法人章由基层工会***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

  2、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确定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凡超过1000元的支出,一律按规定使用转账支票结算。

  3、加强货币资金余额的核查,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银行余额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使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一致。月末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查明原因。货币资金的盘点应有财务负责人、出纳的签字。

  三、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工会***为资金使用审批人。工会***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四、为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应主动接受本级经审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审查监督。

  第六章票据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主要是指对发票、支票等实行有效管理控制。

  二、基层工会发票由工会财务部指定专人凭有效证件到上级工会领取,不得通过其它任何途径取得发票。基层工会发票指定的领取人不得委托他人领购发票,不得替他人办理领取发票业务。

  三、发票专人保管、按照规定的经济用途填开。

  四、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出票单位。

  五、填开发票时,应注意全部联次内容完整一致,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应封顶。如有写错,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发票存根联应整本保存,不得撕开。

  六、发票填写后有专人在发票联加盖基层工会财务章和填票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发票无效。

  七、从外单位取得的购货报销的发票,首先需确认发票抬头应填写XXX公司工会,并在报销前除按规定核实数量、金额、验收、入库等相关手续外,还应检查发票的真假,发现可疑发票送专业部门鉴定,核实无误后方可报销。对未经税务部门签章的收款收据按规定不予报销。

  八、基层工会的支票有基层工会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凭证件到指定银行购入,购入支票后应及时检查购入数量和印制编号有无错误,若有印刷错误及时更换,空白支票由出纳保管,填写。

  九、填制支票应按照实际使用额填写或限定最高使用额,出纳签发或收取支票等银行票据应设置备查簿登记,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取得银行票据应及时核实并及时送交银行办理收款手续。各项银行结算业务应严格遵守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

  十、填制后的现金支票在银行支付前遗失应立即向银行挂失,转账支票遗失应请收款人协助查询,收款人未明确支票丢失应即报公安侦查,并公告申明作废。遗失支票,基层工会将根据损失大小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盘点、处理

  1、基层工会自行购置5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应遵循的程序:购买前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工会委员会或经审委员讨论通过后,由工会***审批后方可购买,严禁超计划购买。

  2、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并编制固定资产目录,采用统一的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作为核算依据。(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要及时到工会财务报销。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留存基层以便与实物核对。)

  3、基层工会要明确专(兼)职人员对本工会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固定资产交接手续,要有交接清单,实物和卡片要核对清楚),方可离职。

  4、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对于已到报废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时,上报报废明细表,明细表中写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原值,净值,使用年限,报废原因等,并形成出书面报告,须经工会经审委员会或工委委员会审议通过,工会***审批后及时处理,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八章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根据基层工会的实际工作需求及工会合理开支范围内进行采购。

  二、采购物资前需由基层工会采购经办人员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工会***审批后方可执行采购。

  三、采购物资取得合法正规的发票,须载明具体购买单位、购货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在发票的品名栏中,一般不能笼统的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若购买商品的品种较多时,发票上可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但是发票后面要附购买商品的清单,清单的合计金额要和发票的总金额一致,购买商品清单上的发票章要和发票上的章一致。

  四、基层工会在购买万元以上的物品时,须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采购物资支付货款时,应由采购经办人员将工会***审核批准的《物资采购请购单》、合规发票、入库单、领用单交出纳,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填写支出凭单后,工会***审批后按照《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六、采购用于活动奖励的奖品在发放时应有领取人员的签名,领用单应附于付款报销单据后作为原始单据入账。

  七、对于采购大宗活动用品及购买各类图书。杂志时,要设物品清点清单,由购买人。保管人。验收人签章附在报销单后作为原始单据使用。

  第九章困难补助管理制度(日常慰问)

  一、困难补助的概念

  困难补助就是对有困难及出现特殊情况的工会会员进行补助,可分为会员本人提出申请和工会小组对困难职工或特殊情况员工补助。

  1、由本人提出申请:对困难补助费的支出,首先要根据本人提出的困难补助书面申请,根据申请理由和实际情况,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讨论研究出补助意见,并提交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工会小组申请:由于本人不便申请困难补助,由会员所在工会小组替困难员工申请补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并由有关负责人签字,上报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3、发放:工会财务在发放职工困难补助款时,如发现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不得付款,付款时,领款人签收处要签字,否则,工会财务不予受理。

  二、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权限是:负责工会生活的委员审批权限为元至元;工会***审批权限为元;对超出工会***和委员审批权限的补助,必须上报工会委员会或经审委员会审批。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本基层工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基层工会必须将相关的原始资料纳入专业档案管理。

  二、基层工会的会计档案有工会财务部门统一保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三、基层工会财务部负责将会计档案逐月整理、装订成册、立卷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调阅手续,基层工会人员调阅会计档案,应由工会***批准,并在调阅档案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调阅。外单位人员除执行某种公务需要,不得调阅或复制本单位会计档案。

  四、档案保管人员若有变更,必须按档案清册办理移交手续。工会***按档案清册,逐项监交,档案移交人和接受人交接完毕后应在交接单上同时签名。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本制度中在执行中若有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工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XXXX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XXXX工会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工会所属各级工会及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疗(休)养等事业单位(统称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下同)。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XXXX工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工会预算管理原则,协调和处理工会建设与资金供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各种经济关系。

  第四条工会财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工运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工会财务工作创新;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XXXX工运事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和提供财力保障;合理筹集和运用资金,保证工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工会资产管理,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如实反映本单位工会财务状况,对本单位工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控制和监督。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级工会必须把财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财务工作。对重大经济事项要集体讨论决策,实行社团法人代表负责的“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级工会的领导,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保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和工会组织赋予的权限,做好财会工作。第六条各级工会的一切经济活动要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归口于财务部门(或会计主管)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兼管财务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XXXX公司工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现行组织机构的情况下,工会财务管理级次如下:

  公司大口级工会管理级次:XXXX公司级工会。

  各子公司级工会及其他部属单位工会。

  第八条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方针、政策、制度、纪律、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二、编制本级预算、决算;审批(或审核)、汇总下级工会的预算、决算,并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三、收好、管好、用好本级经费,督促行政按规定拨缴经费并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在本级管辖的范围内合理分配经费。根据上级工会的规定,决定所属单位的经费分成、预算拨款和经费调剂。

  四、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按主管部门规定上缴有关费用,合理分配资金并确定独立核算单位的结余分配和资金缴拨办法。

  五、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工会反映。

  六、组织、检查、督促下级工会及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工作竞赛;调查研究,总结财务工作经验,指导和推动本系统、本单位财会工作发展。

  七、加强财会人员管理,组织培训财会干部,提高财会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会财务干部队伍。

  八、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负责按规定申请或办理工会资产产权登记,组织工会、企事业单位开展财产清查及办理财产的盘盈、盘亏、贬值和报废等工作。

  九、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信息化发展,推广适合XXXX工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技术和手段。

  十、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发扬财务民主,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和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第九条XXXX公司工会经费实行按比例或额度分成制度。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除按规定的比例上解全国总工会、XXXX和省、市总工会外,其余部分的分配,由公司大口级经费管理单位自行确定。用于基层工会经费比例不得少于60%。

  会费全额返还,由基层工会自行留用。

  第十条贯彻《会计法》和全国总工会《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各级工会及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具备独立管理经费条件的子公司级工会,工会经费要在银行独立开户、单独设账管理,不允许与本单位机关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

  必须贯彻钱、账分管的原则。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

  第十一条调整和任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要征得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同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是各级工会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XXXX公司工会预算,要在XXXX工会有关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纪律的要求下,实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

  XXXX公司工会预算分为本级预算和子公司级预算两类。本级预算是指作为一级经费管理单位的工会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本级预算应包括本级经费供给的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在内。子公司级预算是指本级预算所属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权是:编制本级预算、决算和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批下级工会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程序办理预算调整;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行政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与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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