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范文(通用4篇)

| 高中 |

【www.yyzstj.com--高中】

第1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四、评价内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见附件2《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2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第3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福建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目的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进行综合评价。它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描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为高等学校录取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同时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稳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3、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根据我校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学校、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学组织、考试考查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辉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等四个方面。基本素质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

现先出台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

1.评价内容

具体维度、要素和评价内容见附件一。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

1、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小组

工作实施小组组长:***

成员:***x、***x、***、及年段长、教研组长等相关教师

职责: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对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4、班级A等生分解评分小组

组长:***x

成员:陈祖铭、陈勇斌及年段长

职责:根据《古田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等生分解实施办法》审核各班的书面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5、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主任为组长)

职责:评价教师严格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监督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

 五、评价的程序、方法及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班级综合评定。

1、学生自评及学生材料收集整理。学生自评采取自我描述,提供质性素材等方式进行(毕业班为近三年)。

2、学生互评。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进行。首先由学生个人进行自我描述(或总结),然后班内进行评议,每个学生对该学生五个维度独立评分。

3、教师评价。教师评价要坚持集体议、独立评的方式,如有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按“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

4、班级综合评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综合定等.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A、70-84分为B、60-69分为C、59分以下为D,A、B、C均定为合格,D定为不合格,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非毕业班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主任分维度填写,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完成。

5、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6、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在高中学生学业考试之前结束。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第4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质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

评价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客观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评价。评价坚持主体参与,以学生、家长、教师评价相结合。

3、全面性原则:

评价体现全面性和综合性,从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关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

4、科学性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发展性原则:

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参与性原则:

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谐的学校文化。

三、评价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品德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在关注学生各学科学业成绩的同时,关注学生的学习品质。包括主动学习、快乐学习、学会学习、合作学习、乐于实践。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

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学业考试。

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展示性评价,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

(3)、实绩表现。

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广泛宣传和培训。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价小组,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培训工作,统一思想,保证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评价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结合学科成绩确定学生的评价等级。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为了激励和提醒学生及家长,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源:http://www.yyzstj.com/xuexiziliao/164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