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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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2021年上半年,按照党总支的具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

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教育,针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点源进行排查,警示党员干部严守法律底线,从身边小事做起,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结合公司“转观念、树新风、增效益、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对照查摆出个人问题及整改清单13个,查摆出问题33个。

2、牢记主体责任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认真践行主体责任,3名支部委员在工作中亲自安排、亲自督导、亲自部署。对作风建设、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剖析,做到责任上肩“不甩手”,主动扛责“不甩手”,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讲政治”的理念,切实增强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业务密切联系在一起。

3、建全工作机制

为了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结合部门各阶段工作,积极开展三联示范点工作,部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班组,及时了解掌握每名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思想上的疙瘩,切实纠正错误观点认识,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分工明确“不缩手”。对党支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对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层层传导压力,划分党员责任区,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在部门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聚焦执纪问责。对腐败“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做到领导有力“不松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形成震慑作用,在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方面,严格执行报备管理,今年,部门有2名党员结婚,全部按照婚前、婚后报告制度执行,截止到现在没有出现一起违规违纪问题。

4、组织开展多种活动

充分利用建党99周年这一历史机遇,结合“战严冬”主题教育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党员大会宣讲形式任务教育3次,深入班组开展谈话谈心活动4次,组织党员义务献工活动8次,组织参观廉洁文化公园,经受心灵洗礼,既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又树牢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一岗双责”落实不够。一是主动作为不够、担当精神不强。个别党员干部不深入细致开展工作,以“远程监控”、“电话安排”遥控指挥,没有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二是压力传导不够,力量层层递减。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行动和措施不多,会议部署多,亲自督导落实少,对重点工作不敢负责,缺乏责任意识。

2.执纪问责较为宽松。在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上,总认为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对一些小毛病及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指出。

3.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只关注集中组织的学习内容,个别党员干部思想存在松懈,不能够主动学习业务相关知识,暴露出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方式创新不足、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等现象。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迎接公司督察组检查过程中,暴露出了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隐患,一些基础工作粗心大意,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工作标准还有差距,危机意识不足,偶尔有侥幸心理。

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顿什么问题,确保成为团结务实、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集体。

三、2021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将继续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深入。

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责任目标。把落实责任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自觉意识。不断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对制度建设、纪律处分等工作加强研究、督促。

二是抓示范责任落实,抓班子带好队伍。部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既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三是抓监督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压到班子成员身上,制定全面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四是抓教育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更加深入的学习党的章程和反腐倡廉的系列讲话,定期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使党员干部增强理想之敬、纪律之畏。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时刻保持一颗廉政之心。

以上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篇2】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今年来市场开发部按照区域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从加强学习教育和强化内部管理入手,以转变部门工作作风为重点,提升公司效益为目标,立足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和尝试有效的监督、预防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实效,树立廉政勤政意识,突出思想教育。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学习和思想教育是基础,预防、监督、检查是关键、为此部门在利用例会的机会,坚持落实学习制度,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相关文件,包括股份、集团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山东公司纪委定期发布的各地区公开曝光党风政风方面典型问题等,要求部门员工观看《国家监察》专题片,让部门员工深入了解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故事,促进部门员工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二)抓落实,以“大党建”工作为核心,深化部门作风建设。

紧紧围绕山东公司“大党建”工作格局,作为企地共建的关键一环,开发部在疫情关键时期紧密与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及时跟进中铁晋鲁豫区域总部及振华、元鼎地块项目,为山东公司下阶段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对接政府部门协调预测绘、取证等相关事宜,并根据集团公司及区域公司管理制度,以专业、合规作为评判标准,进行项目方案比选,同时安排多名员工相互监督,做到比选的公平公正。

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整个市场开发部呈现稳定和谐的局面。部门员工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部门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2020年一季度部门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部门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分管领导带头廉洁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也使市场开发系统自上而下形成了率先垂范、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抓学习促党性。

    深入学习山东公司“两会精神”,聚焦投资经营质量,为2020年新项目的拓展争取获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以青岛为中心,辐射胶东半岛的“会展产业圈”。同时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着力提高员工政治思想素质。坚持把部门员工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新举措,让部门员工在思想上深受教育,增强党纪政纪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是抓作风保纯洁。认准的事抓紧不放,定下的事一抓到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在后期的工作中,我部门仍将按照公司的制度要求,尤其是非政府指定类的合同签订,将严格选定合作单位,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请公司纪委进行监督。

【篇3】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近年来,海城区纪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不断优化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透过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治根底是进一步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此,海城区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表现、原因和治理对策,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成立主体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区委常委会“每月一专题”“凡会必提”“纪委书记同级监督”三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区纪委书记谈话提醒、约谈四家班子领导或街道、部门负责人共183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人,诫勉谈话10人,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党员领导干部5人。排查廉政风险点1912个,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多管齐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等“四风”顽疾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整改清退违规金额39.05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1名转非科级干部严重脱岗、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全区20多人主动提前或按时退休,辞去公职1人,腾出编制20多个,解决多年来混编用人等老大难问题,市委王乃学书记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在全区推广经验。开展教育系统“海城廉教”专项工作,查处教育行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13人。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查处工作作风案件14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在广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信息,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和红黄蓝预警制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立案319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84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严肃查处了张枭杰、黄克彰、麦运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本级自办案件116件,7个街道办案159件,案件总数连续三年过百件,远超2016年前五年案件数之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占比92%,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数占比5%,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人数占比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87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四)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合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开展查处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等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4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55起,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市作交流发言;打响“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枪”,查处张枭杰(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古连政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张枭杰受到“双开”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海城清风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增强传播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90余场,参加旁听庭审240余人次,通报各类案例36批122起。组织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4批10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23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94篇。培育高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赤西村廉政文化广场、海城区六小“海城廉教”示范点,完善海城区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推荐市级“勤廉榜样”5名,结合壮族“三月三”“红色星期六”“廉政电影展播”、新时代讲习所、社区“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廉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为7个街道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制定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向全区53个区直部门综合派驻2个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不含派驻纪检组),转隶人员8人,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依法成立海城区监察委员会,完成办公场所和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检查组专程前来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结首例留置案件,区监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纪法衔接制度和工作规则,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融合”。

(七)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组建2个固定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共开展五轮区委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区22个部门(街道)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114条,向纪检机关移送49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33人。开展两轮村级“交叉巡察”,在第一轮村级“交叉巡察”中,实现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纪委监委领导定点指导全覆盖、廉洁监督员参与巡察全覆盖、被巡察村(社区)立案全覆盖和巡察问题“直查快办”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已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条,向纪检机关移送24条,立案20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围绕“五整治五提升”“五学五讲五表率”开展工作提升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先后选派2人参与自治区纪委专案,10人参与市纪委专案,招录和选调2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建由81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廉洁监督员)队伍、73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和54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等3支队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90多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北海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廉系北部湾·清风微论坛”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二、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城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不断上扬、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开创党和海城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诸多领域深层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增多,加大了引发局部风险的概率;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心存侥幸,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这些现实的问题,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个别单位党组织对落实政治建设重点任务重视度不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偏松偏软。如逸夫小学原校长安妮,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师午托管理费”“午托管理工资”等方式向逸夫小学全校在编教师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20.3381万元,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逸夫小学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3月,海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安妮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存在以行政班子会、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党组、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浮于面上、行动力弱。三是少数党组织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在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党组织没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不重视党员干部常态化提醒谈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不能坚持从严从实,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较低。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题树倒根在。如对海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曾允华、中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肖德坚等11名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立案的1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之后,经常不上班,严重脱岗;或多次因私离开北海,不报告个人去向,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等。2017年海城区纪委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辞职1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慑。在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中发现,海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冼耀全长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室主任罗卫波不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5月,罗卫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城区工信局干部吴天铭在工作时间浏览军事、汽车、体育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累计时长358分钟,2018年5月,吴天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在高压态势之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群众对海城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翁山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2013年6月,时任扶贫办主任的郭钧等人在产业扶贫方案的制定、审核、实施过程中,未考虑实际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2018年4月,郭钧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存在个别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推绕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期不更新。有的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如由海城区纪委监委主办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张枭杰案件中,张枭杰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顶风违纪,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活动、人员提供保护,从中索要或收受好处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涉黄涉赌等涉黑涉恶团伙提供保护或曲从私情。2018年9月,张枭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张枭杰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33条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从张枭杰案以点带面,刨根究底,连根拨起。

(五)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城市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收“保护费”等突出问题,如原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韩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18.3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韩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9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现金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2017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这些问题,反映出城市执法仍存在乱象丛生、城市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的状况,长此以往,容易出现城市执法不严格、不公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蚀的隐患。

(六)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导致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滞后、脱节,释理说法的能力不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办法不多,有的街道纪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层廉洁监督员未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问题线索排查能力还较为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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