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业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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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2023年林业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年我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保护林业资源为宗旨,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重点抓了林业法律法规培训与宣传、林木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等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依法护林意识,我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规。利用过路横幅、墙体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和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和生态优患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依法护林认识,行动上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保护资源、建设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建设生态的良好氛围。

2、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提高林业行政水平,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全区现有具备林政执法资格人员54名,所有林业行政人员均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全面推行林业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依法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和监督制度。公开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公开承诺等项目,广泛接受社会监

3、加强林政管理,规范木材市场经营。

为巩固林业建设成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依法打击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竹及其制品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对无证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的经营户进行逐户清理、登记、限期清运。对无证运输木材的经营户进行查扣并依法处罚。目前,我区公益林区内无证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根治,乱砍滥伐林木现象也得到了彻底遏制。在全区范围内基本上实现了木材及其制品的收购、经营、加工、运输的规范秩序,保障了我区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林区的安定和谐。

4、严格程序,限额采伐。

严格控制林木过量采伐,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有效途径。为规范木材采伐申报、审批程序,并使采伐迹地得到有效的更新,我局在下达给各个乡镇的年度木材采伐限额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木材采伐所必备的条件和执行的程序,各林权持有人申请采伐必须经行政村、乡镇(街)同意后逐级申报,并报送更新作设计书、更新造林承诺书。一年来,我区共办理采伐证114份,采伐蓄积8049立方米。采伐总量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

5、加强林地保护,依法用地。

近年来,随着工业园区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加,征占用林地的面积等数都大幅上升。为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林业用地,做到合法、合理使用林地,杜绝林地无序流失,林业局加大了对征占用林地申报、审批的管理力度。对在建项目依法审查其合法性,凡是取得项目批复文件并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林业局均依法勘验,帮助其申报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并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凡是未采取得项目批复文件并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林业局均依法下达停止侵占林地建法通知书。截至20***年12月底,我区共办理征占用林地上报审批11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83。7106万元。

6、检查监督,强化公益林区管护责任。

金安区共区划国家级、省级公益林24万亩,主要分部在南部四个山区乡镇、中部一个丘陵区乡和一个国有燕山林地。为强化对公益林的管护,我局除加强对落实管护责任,补偿资金发放的审核把关外,还开展了针对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发放使用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护林占是否到位、到岗,爱护责任是否到人,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位、到户,是否存在未经审批乱占、偷占公益林区林地等违法行为。

7、活化机制,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我区林业的改革与发展大局,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按照省、市林业部门统一部署,我区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责任主体,保障林农权益。目前,全区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录已全面结束。我区林权制度改革形式的推行,极大调动了林权所有者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为我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我区共引进社会造林资金5780余万元,发展苗木花卉7800多亩。

8、存在问题

一年来,经过全体林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区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上有了长足进步,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不足。

1)我区林地地类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乡镇林业站力量单薄。单靠林业主管部门现有力量无法保证在采伐管理源头、流通领域上进行全面监测到位。

2)林政执法、资源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又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主力军。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成果的大小。应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

9、下一年工作重点

继续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森林条例》。把20***年作为全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年,强化资源林政的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木材生产限额计划,严格按照 “十二五”限额计划进行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完善林木采伐的管理措施,加大对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

2)强化伐区更新造林监管工作,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

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树立“即要管采伐、又要管种植”的思想,加大伐区采伐后的更新造林的监管力度。实行伐区更新造林责任追究制度。

3)加强林地保护管理。

重点加强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依法查处未批就占、未批就建、少批多占、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的行为。坚决制止乱占林地的行为,依法严格保护林地资源。

4)抓好资源林政管理的其他工作。

一是做好木材和林副产品经营加工管理。明确木材经营加工的准入条件,减少木材经营加工的投机行为,支持和鼓励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投资建基地。

二是加强野生树木采挖移植与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在林区内私挖滥采林木的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积极推行资源林政奖惩制度,增强乡(镇、街道)林业站及木材检查站主动管理的责任意识。

四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林政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重点做好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野生树木采挖、森林保护等方面的宣传。

五是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10、几点建议

一、我区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乡土树种种类丰富。主要有枫香、三角枫、乌桕、栾树等。目前大树采挖、流失在我区情况较为普遍,这方面的管理也始终是我们林政管理中的一个难点,其原因有:

1、采挖的"大树多集中于农村的庄前屋后,田间地头。均不在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之内。

2、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100年以上的树木才可认定为古树,而目前市场流通的大树树龄多则60年。少则20年,均构不成古树名木。另外,树龄的鉴定在管理中也是个棘手的问题。造成执法中,法律依据空白。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制定针对非名木古树的大树采挖管理的相关办法及措施。

二、建议市局每年不定期组织、各县区林政人员参与,进行联合执法督查。由各县区指派若干名林政工作人员参加,进行短期上路执法督查并对各县区上报的难度较大的林政案件进行督办查处。

这样做的好处有:

一是加强了整个六安地区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力度。

二是便于各县区加大木材源头征开育林基金标准的力度。

三是对本林业系统各县区的办证点、木竹检查站开票签证的规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是促进兄弟县区林政管理的互相学习和交流。

20***年我们虽然完成了几项重大林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领导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为金安区的林业建设与发展,为构建金安区的和谐社会不懈的工作。

第2篇: 2023年林业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年初,市林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置,在全系统内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通过一年的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下面是我们一些做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理论

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实践“******”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认真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一)廉政文化进机关。局纪委牵头利用每月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廉政文化教育12次,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12部,引导机关干部树立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高尚道德情操,增强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廉政文化进社区。与社区联系,共同开展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三)廉政文化进家庭。以“构筑拒腐防线,创建廉洁家庭”为主题,开展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活动,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签订《家庭助廉公约》。积极参与县上组织的家庭助廉活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增强了廉洁意识,筑牢家庭廉政防线。

(四)廉政文化进企业。林业局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在为木材经营企业服务的同时,把廉政文化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将廉政文化所蕴涵的诚信、守法、清廉等内容渗透、充实到企业文化中。

(五)廉政文化进农村。我局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到林区乡镇组织开展阳光政务进林区等廉政文化节目,寓教于乐,将廉政文化融入农村文化建设之中,把廉政文化传播到农村山区千家万户。

 四、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XX年,在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活动中,因职工违法工作纪律诫勉谈话2人;针对林业系统实际情况,我委进行了全面自查剖析,结合林业实际,新建立“四项制度”,加强林业职工管理。一是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职工工作、个人、家庭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局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因重大事项未报告并发生违纪行为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目标奖、待岗、免去行政或技术职务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二是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述职制度,述职对象为机关职能股室、基层林业站、检查站、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述职内容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述职报告分为半年、年度述职。三是提醒谈话制度,局纪委针对不同时期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每季度对机关股室、基层林业站、检查站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四是政风行风群众评议制度,在全县林业系统开展政风行风群众评议活动,在重点林区乡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10名,拓宽信息来源,实时掌握政风行风动态,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年终组织群众测评,并将群众评议结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切实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和自律意识。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面向全党、全社会的任务,具有基础性、长期性、持久性的特点。XX年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我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宣教”作用,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全县林业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了林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3篇: 2023年林业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19年,县政务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机关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平安象山”创建工作,排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顺利完成了全年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办始终坚持把平安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年的工作形势进行认真分析。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与各项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对平安创建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重要内容,使平安创建工作人人头上有压力、有目标责任,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

二、健全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平安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重大,牵扯人员多。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平安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负责人”的要求,成立了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县政务办2019年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平安综治工作计划,办党组定期召开平安综治工作例会,讨论平安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同时,结合各阶段工作,坚持及时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使平安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平安意识

为了适应平安创建工作的需要,我办认真结合全年学习计划,以“周一夜学”、“两学一做”、“红色讲堂”等全体性活动机会,积极开展平安象山创建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一是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平安建设宣传入脑入心。中心针对办事群众多、人流量大的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做好综治宣传活动。围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七五”普法宣传、“科技三下乡”、“最多跑一次”等主题宣传活动,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消防安全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信访条例》、《宪法》、《行政许可法》、《招投标管理条例》、《采购法74号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最多跑一次”、“国家宪法日”等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宣讲、摆摊宣传、有奖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平安象山、综治安全等知识内容,累计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万余人次。持续开展“骑行青差进村教学”系列活动,结合“村民说事”和县“精品村”建设,业务骨干对全县18个镇乡(街道)600余名镇村代办员开展授课培训,宣传讲解“最多跑一次”改革政策法规。

二是利用多媒体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中心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海报、标语等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中心平安建设“三率”水平。截至目前已展示各类宣传标语10余条,推送平安象山创建工作宣传信息20余条,发送“平安三率”短信5次,覆盖范围涉及中心全体职工近220人次。

三是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提升担当责任意识。巩固壮大中心平安志愿者力量,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象山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夜间治安巡逻、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公交站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等各项志愿活动累计10余次。助力“平安象山”共建。结合助力扶贫助困、镇村(社区)走访慰问,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增强共建村镇(社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结合“大厅青差”志愿服务活动,每周组织党员、团员和巾帼文明岗开展叫号取号、咨询引导、答疑解惑等志愿服务累计60批次。

四是完善治安防范网络,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于中心各层服务大厅往来人员繁多,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机制。与物业公司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并纳入年底考核,安排行政服务中心保安人员9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来客来访登记和夜间值守巡逻制度,消控室24小时值班、确保值班电话信息畅通,中心治安稳定有序。加强机关技防、物防措施,对财务、消控室、机房等重点场所安装防盗门。在办公大厅、大楼楼道、停车场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监控设备,安保人员随时在大楼内进行流动巡视,对可疑人员严加询查,严防各类公共事件的发生。强化中心及分中心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及中心治安进行每日巡查,对公积金、司法、婚姻登记处等分中心开展每月定期不定时督查。同时,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治安保卫人员进行火灾事故知识讲座,邀请消防队专家老师进行防范、使用灭火器、逃生等方面的讲课,并进行防火救火和逃生消防演习。制定完善消防、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提升综治水平。

四、围绕“平安象山”,夯实信访维稳

2019年信访工作围绕“平安象山”,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责任信访建设,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2019年我办未发生一起信访事件,群众服务满意率在99%以上。在春节、“两会”、“全国乡村治理现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日、会议期间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是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舆情回应引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夯实领导接访制度、认真排查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抓好重点对象稳控工作、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行为,持之以恒地抓好信访稳控工作。三是夯实责任,强化督查,切实保证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办要求各级责任人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督查问责,确保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四是要求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上访倾向的要第一时间汇报,做好登记工作。

五、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是今年中心的一项重点任务。在工作中,我们将信访接待和调解工作纳入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项目,部分乡镇、村实行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与调解室、村便民服务站与“村民说事”谈心室相融合的平台建设,让群众“进一道门,办所有事”,切实发挥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在方便群众办事、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干群关系融洽的重要作用。

六、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招投标领域违法处置

严格规范违法处置,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台《象山县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集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联席会议2次,分析研判2014年—2018年全市县串通投标等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情况。严查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共清退违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1家,暂停承接业务3家,责令业主扣减服务费并暂停其本单位业务2家,给予考核扣分并将代理负责人列入黑名单2家。

2019年在各方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县政务办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影响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窗口人员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行为;机关内无刑事案件、县级以上信访、安全生产案(事)件发生;无干部参加“发轮功”等邪教及非法活动;未发生火灾等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年来,县政务办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以为人民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服务为出发点,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平安创建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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