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yzstj.com--工作计划】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玻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为及时处置我院的医疗废物,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成立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郝之军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分类收集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由各科责任护士将医疗废物分别装于符合《医疗废物支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由责任护士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袋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由医院交专门机构处理。
6、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医院集中交专门机构处理。
7、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等高危险废物,首先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培训计划
1、要求责任护士、专职管理员、运送员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责任护士、专职管理员、运送员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为更好的管理我院医疗废物(废水)工作,我院结合***文件,积极开展我院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废物(废水)开展情况
(一)、医疗废物
1、组织管理和职业防护
(1)、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责任到各个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和环节工作的专职责任人,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
(2)、调整更新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成员,确保医疗废物正常处理工作的落实。
(3)、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从事医疗废物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相关方面的培训。
(4)、对从事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2、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和贮存
(1)、设置专门的分类收集点,收集点相对独立
(2)、设置了医疗废物登记表,详细登记了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3)、在存放医疗废物处,粘贴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标志。
(4)设有紫外线消毒灯,定期定时对暂存点进行消毒处理。
3、医疗废物的处置
(1)与有资质的东营市卫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书。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完整,存放三年以上。
(3)未有买卖和转让医疗废物的行为。
(二)、医疗废水
1、设置了兼职工作人员,健全了污水处置制度、要求和应急预案;
2、医院污水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后流向市政管网。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3、对暂存点设置防鼠、防蚊蝇设施;
4、完善污水处理机制,做好污水在线监测,确保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
5、加强污水处理的相关培训。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溃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保洁员、新上岗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对各科室、护保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送、暂时贮存和转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环卫站生活垃圾的"处置、污水处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5)对医疗废物的伤害和暴露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备案。
5、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专职管理人员由护保中心主管人员担任,应熟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方法与要求,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确运行。
(2)了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等,督促专职保洁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检查科室、护保中心的医疗废物资料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登记与保存。
(5)负责专职保洁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6、专职保洁员的职责
(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转交工作的要求。
(2)负责医疗废物日常处置工作,按时到各科室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分类放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及病理性废物专用冰柜内,定期转交给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为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保护汉江沿线生态环境,按照《襄阳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及市卫健委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在第一季度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门会议,会议要求各科室、各责任监督员务必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工作,迅速行动起来,抓实抓牢日常监督,做好做细专项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日常监督
1、抓住关键,突出排查重点
在日常监督执法过程中,全面查找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等关键问题环节,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是否完整,是否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院内运送过程丢弃现象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等。一季度,共计完成日常监督约110 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近100 份。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落实了院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等相关工作措施,在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转运移交时,能够较好地落实医疗废物移交签字的制度。
2、严格标准,避免源头流失
我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将医疗废物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同时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废物规章制度作为必备项纳入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校验标准,并现场审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一季度,我局共计受理医疗机构校验近90家,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均签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制定有医疗废物规章制度。校验工作从源头上避免了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有效地防止了医疗废物因管理或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医疗废物日常监督及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发现一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整改一起,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截止4月30日,共计发现问题11起,责令整改5起,立案处罚6起。通过严格执法,加大了法律威慑力,加深了当事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了在处罚中进行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时限超过规定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但目前我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仅能对产生医疗废物量较大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超过2天收集、运送一次,部分小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频次甚至达到每周或每月一次,造成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的暂存时间超过2天,存在安全隐患。
(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薄,医废管理制度不健全。少数民营及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不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尚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人对处置流程不熟悉,未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二是少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医疗废物管理设施、设备简陋、不全的问题,未配备专用的医疗废物存贮容器、转运工具,卫生及防盗设施不完善,暂存地未远离医疗或生活区;三是少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设备不全、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记录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混合存放,部分小型医疗机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交由暂存间存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教育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二)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
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将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负责人及具体从业人员作为重点,使其掌握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抓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切实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并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工作挂钩。对医疗废物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卫健、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实施齐抓共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或涉嫌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并积极为案件办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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