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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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营造美丽、整洁、文明人居环境,推动我镇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普宁市创文办《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普市创文办〔2021〕2号)要求,我镇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日活动,现就主题日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在全镇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推动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洪阳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人文环境。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用一年时间,对照存在问题和群众期盼,下大力气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事情,充分调动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全镇上下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创建文明”的良好局面,努力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建宜居宜商宜业的美好家园,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三、活动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

四、活动时间

3月至12月每周二上午10时至11时30分。

五、参加人员

1.镇领导班子成员。

2.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3.镇各村(社区)干部职工。

4.镇志愿服务队伍。

六、活动内容

聚焦“干净、整洁、有序”目标,紧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交通乱”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固化活动内容,共建共享文明洪阳。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公共场所、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池塘垃圾等,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消除卫生死角,使“垃圾不落地”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共识。

2.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重点,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店面和居住户开展巡查、宣传、劝导活动,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等,使“门前三包我落实”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

3.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加强对主次干道、马路市场等易堵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疏导,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行动导向。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包村同志要分赴各联系挂钩村(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村(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参与广泛、整治到位、效果明显。参加活动人员要穿戴“文明志愿”标识马甲、帽子。

2.加强示范带动。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他有关单位要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组织各行各业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并固化成全民共同的自觉,促进文明风尚的形成。

3.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橱窗墙报、工地围墙、宣传栏、有线广播等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宣传,为深入开展主题日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篇2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有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XX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XX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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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䁔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XX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XX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XX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乡镇卫生院开展读书月活动方案篇3

各村(社区)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及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旺庆学组〔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学深悟透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全面履行人民公仆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时间要求

2021年3月至2021年底。

三、活动

1.领导干部要边学习边研究,带头深入分管领城、村(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把握群众的思想和期望,找出基层的困难和烦恼。各村(社区)、各办要结合实际,围绕民生繁荣的九大行动,梳理形成实际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推进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调查研究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调研报告于10月31日前完成。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各办所建立办实事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中层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为群众办实事1件以上。

2.各村(社区)、各办所通过召开座谈会、坝坝会、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开门问计”活动,征集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问

工作要求:“开门问计” 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形成意见建议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

3.各村(社区)特别是便民服务创建-批“党员先锋示

范岗”,实行流动挂牌制度,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以优质服务赢得人民群众认可和好评。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最后一月开展一次“党员先锋岗”评选,2021年第一季度“党员先锋岗”评选在4月15日前完成。

4.完成县委县政府确认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农村通讯网络,法律援助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工作要求: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

5.细化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东西部协作帮扶机制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管护营运、扶贫产业发展壮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脱贫群众文明素养和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落实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衔接。

责任单位: 镇脱贫办、镇纪委、财政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城乡规划办、人社所,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6.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实施提升农村公共

文化服务效能行动,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启动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试点建设,举办“美丽乡村文艺走亲”等群众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镇重点项目建设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7.符合条件的企业困难农民工、或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实行重点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纳入单人最低生活保障。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口纳入单人“兜底保障”。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低保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对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贵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8.深化“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面向困难群众和其他有需要的群众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发挥离退休干部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银晖闪耀·启航新征程”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9.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志愿宣讲活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乡村知客宣讲活动和“送文化、传技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致敬百年奋斗征程”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大事,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对联系村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立足实际,确保群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干部、各村的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二)加大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部门、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

(三)增强宣传力度。各村、镇级各单位要着重关注“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将实践活动与开展纪念建党100周年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集中宣传报道。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推荐我镇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实践活动的社会感染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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