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申请报告范文10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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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申请报告范文六

  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企业正常有序开工生产,根据《某某某某》和《某某某某某》要求,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我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厂区全封闭,员工全覆盖,车辆全过程”等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本地疫情防控大局。具体承诺如下:

  一、做好厂区全封闭管理工作

  (一)做好厂区防护

  1.落实体温监测制度。在企业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上下班时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出厂区,如发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马上做好隔离工作,并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做好室内防护管理。在复工前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之后必须每日2次消杀防疫,食堂、电梯、卫生间等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通风。对生产有密闭要求的车间,要考虑病毒传播的风险,专门制定车间防护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摆设和使用消毒剂等防护物资,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有效使用。

  3.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员工佩戴口罩上班。根据情况调整员工工位布局,加大工位间距,避免工位过度密集。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车间与车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尽可能减少接触,不乱串岗、串门,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离开辖区。

  4.尽力错峰上下班。分时段、分批次错峰上下班。提倡员工采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商务洽谈,减少人员接触。

  5. 强化安全生产。在复工前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疫情防控安全与企业生产安全同落实。

  (二)加强就餐防护管理

  1.合理调整供餐方式。企业安排的用餐实行分散用餐,采取分餐配餐、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严格控制食堂用餐人数,避免人员密集就餐。

  2.规范人员管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天上岗前进行检查,督促做好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引导就餐人员有序取餐、用餐,排队候餐应保持一定距离,增设取餐窗口,避免出现排长队等人员聚集情况。

  3.强化食堂环境管理。操作间保持清洁,餐厅保持通风、定时消毒,餐具饮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鼓励员工自带餐具,食堂备足洗手液、一次性纸巾等防范物品。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厨垃圾。

  (三)做好宿舍居家防护工作

  1.细化宿舍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了解企业安排的住宿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宿舍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员工之间不握手、不递烟、不递茶水、不聚餐,不聚集聊天、不打牌、不打麻将等;加强宿舍卫生巡查,保持宿舍清洁、通风,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消毒,配备洗手液等防范物品。公共卫生间要专人管理,加强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严格管控健身房等配套设施,避免人员聚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到设置宿舍隔离区,用于员工医学隔离观察。

  2.引导做好居家防护。员工在外居住的,督促他们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措施。增强员工居家防护意识,疫情期间尽量少出门、不聚会、不访友。

  二、做好员工全覆盖管理工作

  (一)加强员工健康防护管理

  1.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近14天身体健康情况、是否与有发热等症状病例接触、是否到过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是否与湖北和武汉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人或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接触等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遇有发热等症状、疫情期间到过湖北、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

  开(复)工第一天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采取企业工作人员询问和个人主动报告相结合,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如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避免疫情扩散。

  2.实施分类管理。(1)在某某省域内但在某某市域外的员工,返城后须隔离观察7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2)在某某省域外的员工(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除外),返城后须隔离观察14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3)湖北以及温州等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缓返工,等待通知。

  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并就近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疑似病例的,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减少人员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客户面对面往来,提倡线上办公、线上洽谈、线上交易,尽量减少人员来访,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体温正常且无不适症状的方可入厂。取消集体活动、大型会议等,尽量减少省外出差和小型会议。

  (二)强化交通出行防护

  鼓励员工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管理系统、发放防控知识手册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高员工防控意识,督促员工按照有关部门的防护指南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四)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准备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供每位员工使用。落实员工日常测温、环境卫生、及时就诊等涉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防控保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在医疗、生活、工资、救助等方面,切实保障员工等合法权益。有条件时,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完成相应工作。

  三、做好车辆全过程管理工作

  (一)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牌照的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不得入城。

  (二)车辆入城

  1.遵循车辆报备制度。本企业车辆入城时,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报备相关信息。车辆到达时,由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直接进入企业,中途不停靠。

  2.严格防疫措施。做好人员防疫,外来车辆的驾乘人员原则上不离开驾驶室,因货物装卸、货品检验、货款结算等工作需要必须下车的人员,下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相关的防疫消毒。做好车辆消杀,外来车辆在装卸点装卸前,必须进行全车消杀。

  (三)车辆离城

  1.装卸货后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不住宿)。车辆直接至入城时的高速口或国道交界处离开,车辆驾乘人员中途不停靠。

  2.装卸货后未立即离城的车辆、人员(住宿)。原则上货车当天离城,在报备计划时间内,若确有需要在城住宿的,由本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货车及驾乘人员隔离工作,确保驾乘人员与他人(包括本企业员工)不发生密切接触,落实驾乘人员一旦身体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承诺单位(责任人):某某某某公司(公章)

  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

  2020年某月某日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申请报告范文七

  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及节后复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大邑县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办(联系电话:88222134)。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在建项目科学有序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与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全面排查。

  项目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每名员工要建立健康卡。对两周内有湖北等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在蓉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返大邑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起,居家隔离或在工地开辟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且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在蓉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联系疾控机构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员工所在单位应对上述人员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二)做好复工准备。

  1.建立内部防控机制。

  施工项目要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入实名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任务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防疫处置。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药品等防疫物资,设置专用隔离室。做好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3.摸清人员详细情况。

  各项目要排查开工储备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4.确保防疫物资到位。

  各项目要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项目施工现场要打围封闭,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市住建局“智慧工地”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劳务分包企业信息,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住址等真实信息。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申请报告范文八

  企业疫情复工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通告如下:

  一、本市区域内各企业复工复业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环保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复业的企业,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防控方案的详细要求由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三、复工复业企业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随机抽查监督,如有隐瞒真实情况取得复工复业同意,或在复工复业期间发生疫情的,须依法承担责任。

  四、如上级有关于企业复工复业的新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申请报告范文九

  企业复工通知模板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沧州经济开发区区内企业延迟复工复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内各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 2020 年 2 月 9 日(正月十六)24 时前复工复业。

  二、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冀政办传【2020】4号)中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确需提前复工复业的,须报请经济发展局备案登记,企业必须提供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本通知印发前已复工复业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经发局备案,严防出现疫情,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

  三、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人员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有异常身体情况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区经发局。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申请报告范文十

  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之规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将按照“企业自查、向区(园区)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标准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详见):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三、审批流程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应向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企业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1、复工复业申请。企业对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将企业人员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三份材料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手机APP等形式)报送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

  2、复工复业审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应于受理企业申请的24小时内分级审批。3000人以上企业复工复业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复核。

  3、现场勘验。审批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组织审核小组进行现场勘验,下发批准复工复业通知书。企业复工复业之前,所有返宁人员须主动申报有关信息,手机可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关注“江苏疾控”官方微信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还可登陆电脑系统链接进行填报。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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